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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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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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g*12袋 |
每袋装10g |
生产企业 |
上海静安制药有限公司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正鑫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027 |
国药准字Z2002535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苗医:中医:清热解毒,利咽止痛。用于急喉痹(急性咽炎)、急乳蛾(急性扁桃体炎)所致的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板蓝根。 |
野烟叶、羊耳菊、矮地茶、羊奶奶叶、僵蚕、荆芥、薄荷。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具薄荷香气,味甜。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