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胸腺法新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注射用胸腺法新

注射用胸腺五肽

规格

1.6mg

1mg
生产企业

扬子江药业集团广州海瑞药业有限公司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93180

国药准字H20046283
说明
适应症

1.慢性乙型肝炎; 2.作为免疫损害病者的疫苗免疫应答增强剂; 3.免疫系统功能受到抑制者,包括接受慢性血液透析和老年病患,本品可增强病者对病毒性疫苗,例如流感疫苗或乙肝疫苗的免疫应答。

(1)用于18岁以上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2)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如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病)

(3)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4)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

(5)肿瘤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皮下或肌肉注射:1次10-2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静脉滴注:一次20-80mg,溶于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一日1次或遵医嘱。

肌内注射。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1ml溶解;或溶于250ml 0.9%氯化钠注射液静脉慢速单独滴注。一次1支,一日1~2次,15~30日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耐受性良好,个别可见恶心、发热、头晕、胸闷、无力等不良反应,少数患者偶有嗜睡感。

(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使用时可能ALT水平短暂上升,如无肝衰竭预兆出现,仍可继续使用本品。

禁忌

1.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2.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如器官移植者禁用。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或器官移植初期需免疫抑制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胸腺法新。

辅料:甘露醇。

主要成份:胸腺五肽

化学名称为:N-〔N-〔N-〔N2-L-精氨酰-L-赖氨酰〕-L-α-天门冬氨酰〕—L-缬氨酰〕-L-酪氨酸

性状

本品为白色冻干块状粉末,注入1.0ml注射用水后,溶液应澄清,无色,无不溶性微粒

本品为白色冻干疏松块状物或粉末。

注意事项

1.对于过敏体质者,注射前或治疗终止后再用药时需做皮内敏感试验(配成25μg/ml的溶液,皮内注射0.1ml),阳性反应者禁用。2.本品如出现混浊或絮状沉淀物等异常变化,禁忌使用。

(1)本品通过增强患者的免疫功能而发挥治疗作用的,故而对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例如器官移植受者)应慎重使用本品的,除非治疗带来的裨益明显大于危险性。

(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3)18岁以下患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