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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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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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 |
28片 |
生产企业 | 吉林显锋科技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4502 |
国药准字H22025589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支气管哮喘、咳嗽、荨麻疹、枯草热、过敏性鼻炎等。 |
本品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4次﹐饭后或发作时服用。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1.最常见滞呆,嗜睡,注意力不集中,头晕,恶心,食欲不振。 2.对前列腺肥大者可引起排尿困难。 3.大剂量或长期使用可引起震颤,焦虑,失眠,头痛,心悸,心动过速等。 |
可见头痛、心悸、恶心、困倦、胃部不适。 |
禁忌 |
1.对盐酸麻黄碱或盐酸苯海拉明中任何一种成分过敏者禁用。 2.重症肌无力患者禁用。 3.动脉硬化患者禁用。 4.高血压、心绞痛患者禁用。 5.甲亢患者禁用。 6.哺乳期妇女禁用。 |
1.孕妇和2岁以下小儿禁用。 2.高血压、冠心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及胃溃疡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麻黄碱苯海拉明。 |
复方氯丙那林鱼腥草素钠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或微黄色。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闭角型青光眼﹑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前列腺肥大﹑膀胱颈狭窄﹑心血管病患者不宜用本品。 2.用本品期间及其后1~2天内(头晕和嗜睡症状未消失者),避免驾驶车辆或操作机器。 3.服用时不可嚼碎﹐以免刺激胃肠道。 4.运动员慎用。 5.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
1.用药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心律失常、糖尿病、青光眼、前列腺增生等患者慎用。 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