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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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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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每袋装6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百年康鑫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227 |
国药准字Z41021255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消积,温中散寒。用于脾胃寒湿,胸胁胀满,恶呃痞满,消化不良。 |
温中和胃。用于胃阳不足、湿阻气滞所致的胃痛、痞满,症见胃痛隐隐、脘闷不舒、呕吐酸水、嘈杂不适、不思饮食、四肢倦怠。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成分 |
石榴,红花,肉桂,芫荽果,寒水石(热制),栀子,荜茇,光明盐,白豆蔻,干姜,诃子,肉豆蔻,草果,木香. |
白术、陈皮、茯苓、半夏(制)、香附(醋制)、枳实(炒)、豆蔻(去壳)、厚朴(姜制)、广藿香、甘草、木香、砂仁。 |
性状 |
本品为亮黑色的水丸;气微,味辛、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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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2.孕妇慎用。3.本药宜空腹用温开水服用。4.本药为香燥之品组成,如遇口干舌燥,手心足心发热感者慎用。5.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只用于肝肾阴虚证之听力逐渐减退,耳鸣如蝉声者,凡属外耳、中耳病变而出现的耳鸣, 如外耳道异物等,应去医院就诊。 6、突发耳鸣耳聋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