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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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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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每块重5.0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库伦蒙药有限公司 |
江苏新海康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055 |
国药准字Z2002544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胃,消食。用于胃脘寒痛,消化不良,肾寒腰疼。 |
健胃补脾,消滞化食。用于脾胃不和所致的消化不良,身体衰弱,面色萎黄,腹胀便溏。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克,一日1~2次。 |
口服,婴儿一次1~2块,四岁以上儿童一次3~4块;成人一次5~6块;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石榴、益智、肉桂、荜茇、黑冰片、木鳖子(制)、诃子、玫瑰花。 |
山药芡实薏苡仁莲子白扁豆(炒)茯苓谷芽(炒)六神曲(炒)党参山楂白术(麸炒)陈皮鸡内金(炒)糯米(炒)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粉末;气香,味辛。 |
本品为黄白色块状物,气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2.孕妇慎用。3.本药宜空腹用温开水服用。4.本药为香燥之品组成,如遇口干舌燥,手心足心发热感者慎用。5.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7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