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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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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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30克:30毫克,以C28H28O3计) |
10g:75mg |
生产企业 |
江苏小林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4230 |
国药准字H2005552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以粉剌,丘疹和脓疱为主要表现的寻常型痤疮的皮肤治疗,亦可用于治疗面部,胸和背部的痤疮。 |
用于炎症性丘疹、脓疱疮、酒渣鼻红斑的局部治疗。 |
用法用量 |
本品每天一次,睡前清洁患处并待干燥后使用,涂一薄层于皮肤患处。 对于必须减少用药次数或暂停用药的患者,当证实患者已恢复对阿达帕林的耐受时可恢复用药次数。 请勿使用可导致粉刺产生和有收缩性的化妆品。 对于必须减少用药次数或暂停用药。 |
局部外用,清洗患处后,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早晚各1次。 |
副作用 |
1、本品在最初治疗的2~4周里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红斑、干燥、鳞屑、瘙痒、灼伤或刺痛,在程度上多为轻、中度。 2、较少发生的不良反应有晒伤、皮肤刺激、皮肤不适的烧灼和刺痛。极少发生的不良反应包括:痤疮红肿、皮炎和接触性皮炎、眼浮肿、结膜炎、红斑、瘙痒、皮肤变色、红疹和湿疹等。如不良反应严重,应减少用药次数或停药。 |
偶见皮肤干燥、烧灼感和皮肤刺激等过敏反应 |
禁忌 |
对阿达帕林或凝胶赋形剂中的任何组份过敏者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分为阿达帕林。 |
主要成份甲硝唑。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半透明凝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透明状半固体凝胶。 |
注意事项 |
1、如果产生过敏或严重的刺激反应,应停止用药。确定局部刺激反应程度后,患者可在指导下减少用药次数,暂时停用或完全停止用药。 2、在使用本品期间,如果暴露在日光下,包括发出紫外线的太阳灯,应将剂量降低到最小用量。对于经常暴露在强日光下和自身对阳光过敏的患者,在户外锻炼时应特别注意。当在阳光下是不可避免时,建议在治疗区域上使用防晒产品和保护服;当气候极端异常时,如有大风或寒冷,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也可能产生刺激性。 3、避免接触眼、唇、口腔、鼻粘膜、内眦和其它粘膜组织,本品不应用在刀伤、擦伤、湿疹或晒伤的皮肤上,亦不得用于十分严重的痤疮患者,或患有湿疹样的皮肤创面。当用其它维生素A酸类药物或使用"蜡质"脱毛方法时,应避免使用本品进行治疗 |
1、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2、使用过程中,避免接触眼睛。 3、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及时停药。 4、接受抗凝血药治疗的患者、肝、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 5、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