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莫西林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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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阿莫西林颗粒

诺氟沙星胶囊

规格

0.125g(按C16H19N3O5S计)

0.1gx24粒
生产企业

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四川双新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6020605

国药准字H61020945
说明
适应症

本品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等﹑伤寒及尿路感染等:

1.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

2.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

3.溶血链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肠埃希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4.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

5.急性单纯性淋病。

6.本品尚可用于治疗伤寒﹑伤寒带菌者及钩端螺旋体病;阿莫西林亦可与克拉霉素﹑兰索拉唑三联用药根除胃﹑十二指肠幽门螺杆菌,降低消化道溃疡复发率。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用法用量

1.成年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

2.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

3.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

口服 1. 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及奇异变形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4g(4粒),一日2次,疗程3日。 2. 其他病原菌所致的单纯性尿路感染:剂量同上,疗程7~10日。 3. 复杂性尿路感染:剂量同上,疗程10~21日。 4. 单纯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单次0.8~1.2g(8粒~12粒)。 5. 急性及慢性前列腺炎:一次0.4g(4粒),一日2次,疗程28日。 6. 肠道感染:一次0.3~0.4g(3粒~4粒),一日2次,疗程5~7日。 7. 伤寒沙门菌感染:一日0.8~1.2g(8粒~12粒),分2~3次服用,疗程14~21日。

副作用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

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

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

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6.偶见又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

禁忌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其化学名为(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三水合物。

本品主要成份为诺氟沙星。

性状

本品为颗粒剂,内容物为白色、类白色或淡黄色颗粒和粉末。气芳香、味甜。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淡黄色颗粒或粉末

注意事项

1.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

2.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3.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c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

4.下列情况下应慎用:

(1)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2)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需调整剂量。

(3)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2~4袋).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2~4袋)。

1.本品宜空腹服用,并同时饮水250ml。 2.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诺氟沙星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标本培养,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5.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服用本品,极个别可能发生溶血反应。 7.喹诺酮类包括本品可致重症肌无力症状加重,呼吸肌无力而危及生命。重症肌无力患者应用喹诺酮类包括本品应特别谨慎。 8.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9.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10.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