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莫西林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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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阿莫西林颗粒

加替沙星滴眼液

规格

0.125g(按C16H19N3O5S计)

0.3%*8ml
生产企业

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6020605

国药准字H20090236
说明
适应症

本品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等﹑伤寒及尿路感染等:

1.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

2.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

3.溶血链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肠埃希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4.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

5.急性单纯性淋病。

6.本品尚可用于治疗伤寒﹑伤寒带菌者及钩端螺旋体病;阿莫西林亦可与克拉霉素﹑兰索拉唑三联用药根除胃﹑十二指肠幽门螺杆菌,降低消化道溃疡复发率。

对加替沙星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细菌菌属、棒状杆菌属、布兰氏卡他菌、假单孢菌属、嗜血杆菌引起的下述感染症:眼睑炎、麦粒肿、泪囊炎、结膜炎、睑板腺炎、角膜炎、角膜溃疡等症。

用法用量

1.成年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

2.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

3.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

滴入眼脸内,一次1~2滴,一日3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

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

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

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6.偶见又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偶有一过性的刺激症状。

禁忌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对加替沙星,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其化学名为(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三水合物。

本品主要成分为加替沙星。

性状

本品为颗粒剂,内容物为白色、类白色或淡黄色颗粒和粉末。气芳香、味甜。

本品为淡黄色澄明液体。

注意事项

1.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

2.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3.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c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

4.下列情况下应慎用:

(1)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2)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需调整剂量。

(3)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2~4袋).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2~4袋)。

1.不宜长期使用。2.使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3.加替沙星滴眼液只限于滴眼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