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莫西林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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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阿莫西林颗粒

红霉素眼膏

规格

0.125g(按C16H19N3O5S计) 

2g
生产企业

海南三叶制药厂有限公司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6020530

国药准字H42021308
说明
适应症

本品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等﹑伤寒及尿路感染等:

1.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

2.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

3.溶血链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肠埃希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4.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

5.急性单纯性淋病。

6.本品尚可用于治疗伤寒﹑伤寒带菌者及钩端螺旋体病;阿莫西林亦可与克拉霉素﹑兰索拉唑三联用药根除胃﹑十二指肠幽门螺杆菌,降低消化道溃疡复发率。

用于沙眼、结膜炎、眼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撕开小袋,把药粉倒入适量的凉开水中,摇匀,即可服用。

1.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新生儿和早产儿每次口服50mg,3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 1次。

2.成人:一次0.5g(4袋),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32袋)。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副作用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

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

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

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6.偶见又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等过敏反应。

禁忌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其化学名为(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三水合物。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红霉素5毫克,辅料为赋形剂液体石蜡、凡士林。

性状

颗粒剂

本品为白色至黄色的软膏。

注意事项

 1 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作青霉素皮肤试验。2 青霉素类口服药物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尤多见于有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史的患者。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应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应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3 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4 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5 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

1、避免接触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用前应洗净双手。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使用后应拧紧瓶盖,以免污染药品。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