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按C16H19N3O5S计算 0.25g |
0.25g*10粒 |
生产企业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深圳万和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0470 |
国药准字H1097017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1.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2.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等。 |
治疗革兰氏阳性菌及部分阴性菌引起的呼吸道、胃肠道、泌尿生殖系统、皮肤及软组织的感染,也可用于治疗对青霉素耐药的葡萄球菌的感染。(详见说明书) |
用法用量 |
1.成年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 2.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 3.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 |
口服,成人一次500mg,一日两次,儿童每日每公斤体重30-50mg,分两次服用。(详见说明书) |
副作用 |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 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 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 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6.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
1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胃绞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2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为0.5~1%。3出现短暂的AST转氨酶升高,偶发胆汁淤积性肝炎等。 |
禁忌 |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禁用于对其他大环内酯抗生素严重过敏的患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 |
红霉素。 |
性状 |
该品为胶囊剂。 |
本品为肠溶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肠溶微丸或颗粒。 |
注意事项 |
1.青霉素类口服药物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尤多见于有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史的患者。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作青霉素皮肤试验。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应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应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 3.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4.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 5.下列情况应慎用: 1.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2.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须调整剂量。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肝、肾功能不全者,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2.长期使用红霉素可导致耐药成真菌的感染,若出现双重感染,请停止用应进行正确的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