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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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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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x10粒x3板/盒 |
5ml:1.25mg/瓶 |
生产企业 |
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金耀集团河北永光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516 |
国药准字H19990232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感染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 |
用于缓解过敏性结膜炎和其他非感染性结膜炎的结膜充血以及解除由于过敏、干眼、游泳、烟雾、配戴接触镜(隐形眼镜)、眼疲劳等因素引起的结膜充血。 |
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年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 2.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 3.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 |
滴眼。每日4-6次,每次1-2滴。 |
副作用 |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性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 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 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 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6.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
本品对某些敏感病人可能引起瞳孔散大而导致眼内压升高,但尚无本品局部使用吸收引起全身反应的报道。 |
禁忌 |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1.本品禁用于一些不能散瞳的病人(如闭角型青光眼,重度窄角的病人)。 2.也禁用于对该药成分过敏的患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其化学名为(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O]庚烷-2-甲酸三水合物。 |
本品每瓶含主要成份盐酸羟甲唑啉1.25毫克。辅料为:依地酸二钠、硝酸、硼砂、氯化钠、苯扎溴铵。 化学名称:3-[(4,5-二氢-1H-2-咪唑基)甲基]-6-(1,1-二甲基乙基)-2,4-二甲基苯酚盐酸盐。 分子式:C16H24N2O·HCl 分子量:296.84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味微苦。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未经控制的高血压,心律紊乱,高血糖(糖尿病),甲亢、代谢性疾病以及正在进行其他药物治疗的患者慎用。 2.本品不宜长期大量应用,连续使用时间不宜超过七天。 3.大剂量意外服食后可能引起严重的中枢神经系统抑制。 4.拟交感神经药应慎用于正在全身应用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的病人,以免引起血压升高。 5.为避免污染,滴药时瓶口勿接触眼睑。 6.使用本品前请将接触镜去除。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