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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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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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14支 |
每袋装15g |
生产企业 |
鲁南厚普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40013 |
国药准字Z45021570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阴益气,固本培元。用于阴虚气弱,虚劳咳嗽,心悸气短,骨蒸潮热,腰酸耳鸣,大便干燥。 |
清热,利咽,生津。用于阴虚内热伤津所致咽干、咽痛、咽部充血;慢性咽炎、慢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一袋,一日三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人参、地黄、熟地黄、山茱萸、山药、牡丹皮、泽泻、茯苓、天冬、麦冬。辅料为蔗糖。 |
西青果。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人参固本口服液为棕红色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酸涩。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高血压患者慎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油腻、厚重食物。 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 3.声哑、咽喉痛同时伴有其他症状,如心悸、胸闷、咳嗽气喘、痰中带血等,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