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合剂(人参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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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人参合剂(人参口服液)

补肾润肺口服液

规格

10ml*10s

每瓶装30ml
生产企业

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7920

国药准字B20150002
说明
适应症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补肾培元,滋阴养肺。适用于肺肾气虚型高脂血症、慢性支气管炎恢复期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口服,一次30毫升,一日1次,四周为一疗程。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成分

人参、辅料为苯甲酸钠

本品主要成分为虫草菌粉、香菇、肉苁蓉、灵芝、山茱萸、玉竹、麦冬。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棕色的液体。

本品为棕色混悬均匀液体,气微香,味甜。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生冷、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仅为肺肾气虚型高脂血症、慢性支气管炎恢复期的辅助治疗药品,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3.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4.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5.本品用于慢性支气管炎恢复期,发作期不宜服用。慢性支气管炎患者外感风寒,恶寒发热或急性发作,咯吐黄痰者忌用。6.高脂血症患者属于湿热内盛,有纳呆腹胀、舌苔厚腻等症状者慎用。7.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9.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10.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11.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12.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