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合剂(人参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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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人参合剂(人参口服液)

人参合剂(人参口服液)

规格

10ml*10s

每瓶装10ml,50ml,100ml
生产企业

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7920

国药准字Z20027918
说明
适应症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口服,一次10ml,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成分

人参、辅料为苯甲酸钠

人参、苯甲酸钠。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棕色的液体。

本品为淡黄色至棕褐色的液体,具人参特有香气,味微苦。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