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合剂(人参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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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人参合剂(人参口服液)

十一味参芪片

规格

每瓶装10ml;每瓶装50ml;每瓶装100ml

0.3g*48片
生产企业

内蒙古通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金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7913

国药准字Z10900029
说明
适应症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补益元气。用于气虚体弱,四肢无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忌油腻食物。

成分

人参、辅料为苯甲酸钠

人参、黄芪、天麻、当归、熟地黄、泽泻等十一味中药。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棕色的液体。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芳香,味微苦。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