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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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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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ml;每瓶装50ml;每瓶装100ml |
每10粒重约1.8克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通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913 |
国药准字Z20043096 |
说明 | ||
适应症 |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
补气益肾,养血调经。用于气虚血亏,肝肾不足引起:体质虚弱,腰膝酸软,头晕耳鸣,自汗盗汗,失眠多梦,肾寒精冷,宫寒带下,月经不调。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不良反应。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人参、辅料为苯甲酸钠 |
人参、鹿茸、山茱萸、桂圆、地黄、熟地黄、白芍、龟甲、鳖甲、阿胶、杜仲、续断、天冬、茯苓、酸枣、酸枣仁、琥珀、艾叶、泽泻、乳香、廷胡索、陈皮、没药。铺料为炼蜜。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棕色的液体。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气微香,味微甜、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食物,忌气恼。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4.本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