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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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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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ml,50ml,100ml |
120ml |
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地奥集团天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918 |
国药准字Z20013091 |
说明 | ||
适应症 |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
益气温阳,利湿化瘀。主治肺脾气虚,脾肾阳虚所致的水肿、头晕、乏力、纳差及慢性肾炎见于上述症状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ml,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5~35毫升(小儿酌减),一日3次,2~3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人参、苯甲酸钠。 |
黄芪、桂枝、淫羊藿、地黄、阿胶、茯苓、泽泻(盐炒)、黄芩(酒炒)、败酱草、牡丹皮、益母草。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棕褐色的液体,具人参特有香气,味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液体;气微香,味微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服用时可加开水稀释。个别病人使用初期,大便增加2-3次/日,(勿需停药)约一周后,可自行缓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