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9g*10丸 |
256g |
生产企业 |
山西天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石家庄华鹏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0716 |
国药准字Z20053233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补血,健脾养心。用于气血不足,心悸,失眠,食少乏力,面色萎,月经量少,色淡。 |
补血,止血,滋阴润肠。用于血虚萎黄,眩晕,心悸;多种出血证;阴虚证及燥证。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内服:烊化兑服,5~10g;炒阿胶可入汤剂或丸、散。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身体壮士不虚者忌服。 |
脾胃虚弱、消化不良者慎服。 |
成分 |
人参、白术(麸炒),茯苓,甘草(蜜炙)、黄芪(蜜炙)、当归、木香、远志(去心甘草炙)、龙眼肉、酸枣仁(炒)。辅料为蜂蜜。 |
阿胶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水蜜丸:气微香、味甘 |
本品呈长方形块、方形块或丁块。黑褐色,有光泽。质硬而脆,断面光亮,碎片对光照视呈棕色半透明微。气微、味微甘。 |
注意事项 |
1.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2.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芙或其制剂。4.高血压患者或正在接受其他药物治疗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或进食同时服。6.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或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胃脘不适等症应去医院就诊。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