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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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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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 |
75mg |
生产企业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赤峰蒙欣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520 |
国药准字H2004022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轻度及中等度疼痛,如牙科、产科或矫形科手术后的疼痛,以及软组织损伤性疼痛及骨骼、关节疼痛。 |
1.本品具有抑制血小板聚集作用,可用于预防暂时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塞或其他手术后的血栓形成。2.用于缓解轻度或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痛。3.用于缓解感冒引起的发热,咽喉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 成人常用量:镇痛或治疗痛经,开始0.5g,继用0.25g,每6小时1次,一疗程用药不超过7日。 |
将药片放于口腔中,充分咀嚼后,用水服下,儿童须在成人指导下用药。 1 阿司匹林用于抑制血小板聚集:应从小剂量开始:一日一次,一次一片。或按医嘱调整剂量。 2 用于缓解轻度或中度疼痛以及感冒引起的发热,咽喉痛,剂量应根据年龄,体重进行调整,请遵医嘱。 |
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常见,如腹部不适、胃烧灼感、食欲下降、恶心、腹痛、腹泻、消化不良。严重者可引起消化性溃疡。 2.其他 精神抑郁、头晕、头痛、易激惹、视力模糊、多汗、气短、睡眠困难等,过敏性皮疹少见。 |
一般用于解热镇痛的剂量较少引起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尤其当药物血浓度>200μg/ml时较易出现不良反应。血药浓度愈高,不良反应愈明显: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由于本品对胃黏膜的直接刺激引起)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3%~9%),停药后多可消失。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可有胃肠道出血或溃疡; 2.中枢神经:出现可逆性耳鸣,听力下降,多在服用一定疗程,血药浓度达200~300μg/L后出现; 3.过敏反应:出现于0.2%的病人,表现为哮喘,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或休克。 |
禁忌 |
1.对本品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 2.炎性肠病; 3.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 |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 下列情况应禁用: ① 活动性溃疡病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消化道出血; ② 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 ③ 有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史者,尤其是出现哮喘,神经血管性水肿或休克者。 |
成分 |
甲芬那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司匹林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
本品为白色片,遇湿气易变质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 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2.本品宜于饭后或与食物同服,以减少对胃肠道的刺激。 3.本品不宜长期应用,一般每次用药疗程不应超过7天。 4.用药期间一旦出现腹泻及皮疹,应及时停药。 5.应用化疗的肿瘤患者应慎用,因可增加胃肠及肾脏毒性及抑制血小板功能。 6.对实验室检查的干扰 血清尿素氮和钾浓度可升高,凝血酶原时间可延长,血清转氨酶可增高。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或药师。本品易于通过胎盘,并可由乳汁分泌,故妊娠期,哺乳期妇女禁用。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对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年老体弱或体温在40℃以上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的患者禁用。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等患者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