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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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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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10丸重2g |
生产企业 |
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162 |
国药准字Z20054608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养血,扶正固本。适用于产后体虚,症见神疲乏力者。 |
益气养血,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血两虚、气滞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月经提前、月经错后、月经量多、神疲乏力、行经腹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水蜜丸一次5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产后发热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人参、黄芪、当归、龙眼肉、乌骨鸡。 |
当归、白芍、川芎、熟地黄、肉桂、益母草、香附、延胡索、阿胶、鹿角霜、白术、甘草、党参、茯苓、牡丹皮、没药、藁本、白芷、黄芩、白薇、砂仁、陈皮、赤石脂;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淡棕红色的液体;气香、味甜、微苦涩。 |
品为棕褐色至黑棕色的水蜜丸;气芳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本品宜饭前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孕妇慎用。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月经量多者,服药后经量不减,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