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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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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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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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家庄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博山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0012 |
国药准字H3702270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利湿﹑补脾养血﹑益气解郁。本品用于慢性肝炎﹑早期肝硬化病﹑脂肪肝﹑中毒性肝炎等。 |
用于急慢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肝脏障碍,食物及药物中毒,风湿性关节炎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粒,一日2次,每服六日停一日,八周为疗程,停一周,再进行第二疗程。12盒为一疗程,慢性肝炎一般应用3-5个疗程。 |
口服,一次.1-.2g,一日.3-.6g。 |
副作用 |
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为2%,主要为恶心,烧心等胃肠道反应。 |
偶有面红,轻度胃肠不适,减量或停药后即消失。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白芍、板蓝根、丹参、当归、党参、地黄、甘草、黄精、黄芪、秦艽、山药、山楂、神曲、茵陈、郁金、泽泻。 |
葡醛内酯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色粉末、味先甜后微苦。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有胃、十二指肠溃疡或高酸性慢性胃炎者应减量服用。 2.妇女经期可暂停服用。 3.服药期间忌食油腻,辛辣刺激性食物,忌酒。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本品应在医师确诊为肝炎后作为辅助治疗用药。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