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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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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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 |
36%(w/w) |
生产企业 |
河北九正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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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366 |
H20140836 |
说明 | ||
适应症 |
皮肤感染、外阴瘙痒,细菌性、滴虫性、老年性阴道炎、宫颈糜烂及各型肝炎病人或其他传染病人皮肤及污染物的消毒,还用于个人卫生、器具的消毒。 |
妇科: 用于局部治疗宫颈及阴道的局部炎症(如细菌、滴虫和霉菌感染引起的白带增多),尖锐湿疣、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等。用于宫颈息肉切除或活检后的止血。 外科和皮肤科 加速烧伤后坏死组织脱落,促进愈合过程(如小面积烧伤、肢体溃疡、褥疮、慢性炎症、尖锐湿疣等) 耳鼻喉科 用于局部治疗口腔黏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扁桃体切除后及鼻出血的止血。 |
用法用量 |
1.皮肤感染:化脓、疮、创伤、烧伤等用原液涂擦患处。 2.阴道感染:霉菌性、淋菌性、金黄葡萄球菌、滴虫性、老年性阴道炎、宫颈糜烂用20倍温水稀释后冲洗。外阴瘙痒、产后伤口愈合用10倍温水稀释后坐洗或涂擦。 3.宫颈炎和糜烂经冲洗后,每晚用带尾线药棉经原药液浸泡2分钟后,塞入阴道宫颈处,次日早上取出。 4.各型肝炎病人或其他传染病人污染物,因妇科阴道感染而污染的内衣、内裤的灭菌消毒,用20-30倍水稀释(至黄色)浸泡20-30分钟后用清水洗净。 |
1.妇科:用于阴道冲洗时,聚甲酚磺醛溶液按1:5的比例以水稀释,而用于局部涂抹或敷贴时则无需稀释,通常敷贴每周进行1~2次。治疗前先彻底清洁宫颈及宫颈管,去除分泌物,为此可将浸有聚甲酚磺醛溶液的棉签插入宫颈管,转动数次取出,然后再将浸有药液的纱布块轻轻敷贴于病变组织,持续1~3分钟。用于止血时,用浸有聚甲酚磺醛溶液(无需稀释)的药棉压于出血部位1~2分钟即可达到止血目的。 2.外科、皮肤科及耳鼻喉科:用于止血时,可将浸有聚甲酚磺醛溶液的纱布按压在出血部位1~2分钟,止血后最好擦干残留药液。治疗局部烧伤、褥疮和肢体溃疡也可采用同样方法,以使其坏死组织易于脱落。治疗口腔粘膜与牙龈的病变时,治疗后必须彻底漱口。 |
副作用 |
1、本品有时出现局部刺激症状(如烧灼感或疼痛)。 2、本品为高酸性物质,治疗口腔病变时,可能损伤芽釉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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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碘过敏或烧伤面积达20%以上者忌用;孕妇禁用。 |
怀孕期间,特别是妊娠晚期,任何宫颈内的局部治疗均应避免,宫颈外和阴道烧灼只有在极特殊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本品亦不例外,此时应充分考虑药物对母婴的潜在危害,尽管动物试验表明此药无任何致畸作用,但人体实验的结果尚未获得,人们还不清楚哺乳期妇女的乳汁内是否会含有此药的活性成份。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碘。 |
聚甲酚磺醛:为间甲酚黄酸和甲醛的聚合物。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 |
注意事项 |
1.使用冲洗器前应做消毒处理,取原液5ml用温水稀释成100ml的液体,将清洗器置入,浸泡5分钟后清除干净重新配液使用,并检查冲洗杆是否光滑,以免损伤阴道粘膜。 2.忌与其他外用药及碱性洗涤用品同用, 本品不污染织物,冲洗时将药液在阴道内保持2-3分钟,在治疗中如衣物染黄,温水搓洗即脱。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为外用药,切忌内服。 2、本品应避免与眼睛接触。 3、本品会加速和增强修复过程,如果用药后出现坏死组织从病灶处脱落,有时甚至是大片脱落,无需惊恐。 4、经期停止治疗:治疗期间避免性生活。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处。 5、棉织物及皮革与该药液接触后,须在制剂未干前立即用水洗净。 6、所有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在水中浸泡(必要时加入1%~2%的氢氧化钠)。 7、出现不良反应较严重时,应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