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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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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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 |
每支装50g |
生产企业 |
河北九正药业有限公司 |
郑州密丽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366 |
国药准字B20020108 |
说明 | ||
适应症 |
皮肤感染、外阴瘙痒,细菌性、滴虫性、老年性阴道炎、宫颈糜烂及各型肝炎病人或其他传染病人皮肤及污染物的消毒,还用于个人卫生、器具的消毒。 |
软坚散结,活血消疤。用于因烧伤、烫伤、疮痈、创伤等所致的增生性疤痕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1.皮肤感染:化脓、疮、创伤、烧伤等用原液涂擦患处。 2.阴道感染:霉菌性、淋菌性、金黄葡萄球菌、滴虫性、老年性阴道炎、宫颈糜烂用20倍温水稀释后冲洗。外阴瘙痒、产后伤口愈合用10倍温水稀释后坐洗或涂擦。 3.宫颈炎和糜烂经冲洗后,每晚用带尾线药棉经原药液浸泡2分钟后,塞入阴道宫颈处,次日早上取出。 4.各型肝炎病人或其他传染病人污染物,因妇科阴道感染而污染的内衣、内裤的灭菌消毒,用20-30倍水稀释(至黄色)浸泡20-30分钟后用清水洗净。 |
外用,涂敷患处,每日1-2次。 |
副作用 |
偶有刺激或皮疹出现,停用几日或减少用量后,如无不适可继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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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碘过敏或烧伤面积达20%以上者忌用;孕妇禁用。 |
1. 创面未愈合者忌用; 2. 二岁以下婴幼儿忌用; 4. 硬损性疤痕或感染性疤痕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碘。 |
桃仁、鸦胆子、冰片、樟脑、石碱,辅料为甘油、白凡士林、十八醇、单硬脂酸甘油酯。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澄明液体。 |
除疤膏为白色至淡黄色的软膏;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使用冲洗器前应做消毒处理,取原液5ml用温水稀释成100ml的液体,将清洗器置入,浸泡5分钟后清除干净重新配液使用,并检查冲洗杆是否光滑,以免损伤阴道粘膜。 2.忌与其他外用药及碱性洗涤用品同用, 本品不污染织物,冲洗时将药液在阴道内保持2-3分钟,在治疗中如衣物染黄,温水搓洗即脱。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3.哺乳期妇女、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天花和凹陷疤痕不宜使用。 5.对于新伤口愈合后遗留的疤痕,应在疤痕形成2-3个月后减小剂量使用。 6.如不慎入口或误入眼睛,请即用大量清水漱口或冲洗眼睛,必要时应到医院进行及时处理。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