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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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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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N/A |
每袋装4g |
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787 |
国药准字Z10960037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阴敛肺,止咳祛痰。用于支气管炎咳嗽。 |
清热化痰,宣肺止咳。本品用于治疗感冒后咳嗽﹑支气管炎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克,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枇杷叶、罂粟壳 、百部、白前、桑白皮 、桔梗 、薄荷脑、辅料为蔗糖、防腐剂(苯甲酸钠)。 |
鱼腥草、金荞麦、四季青、麻黄、紫菀、前胡、枳壳、甘草。辅料为淀粉、黄原胶、糖精钠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澄清的液体;气香,味甜。 |
本品为棕黑色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