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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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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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N/A |
每袋装10g |
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787 |
国药准字Z20083201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阴敛肺,止咳祛痰。用于支气管炎咳嗽。 |
理气祛痰,润肺止咳。本品用于感冒﹑支气管炎﹑咽喉炎引起的痰多咳嗽,气喘。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枇杷叶、罂粟壳 、百部、白前、桑白皮 、桔梗 、薄荷脑、辅料为蔗糖、防腐剂(苯甲酸钠)。 |
化橘红﹑苦杏仁﹑百部(蜜炙)﹑水半夏(制)﹑白前﹑茯苓﹑五味子﹑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澄清的液体;气香,味甜。 |
本品为淡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痰湿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