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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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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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N/A |
25mg |
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787 |
国药准字H20041832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阴敛肺,止咳祛痰。用于支气管炎咳嗽。 |
适用于痰液粘稠而不易咳出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1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 |
禁忌 |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枇杷叶、罂粟壳 、百部、白前、桑白皮 、桔梗 、薄荷脑、辅料为蔗糖、防腐剂(苯甲酸钠)。 |
本品每粒含盐酸氨溴索75毫克,辅料为蔗糖、淀粉、聚丙烯酸树酯L100、邻苯二甲酸乙二酯、滑石粉。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澄清的液体;气香,味甜。 |
本品内容为白色或白色类的小丸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咳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咳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