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喉咽清口服液

规格

每袋装10g(相当于饮片14g)

10毫升*10支
生产企业

华阳(恩施)药业有限公司

湖南时代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2020318

国药准字Z10950035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清热解毒,利咽止痛。用于肺胃实热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发热、口渴、便秘;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孕妇禁用。

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性状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微苦。

本品为粽褐色的液体,味甜,微苦,具清凉感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食辛辣、油腻、厚味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如有高热体温超过38.5℃及扁桃体肿大者,请及时上医院就诊。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