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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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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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 |
0.125g(按C16H17N3O4S计算) |
生产企业 |
河北国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021 |
国药准字H3302127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头孢氨苄胶囊(雅泰)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
口服:成年人及体重20kg以上儿童,常用量每日1~2g,分2次于早、晚餐后口服。20kg体重以下儿童,一日每公斤体重40~60mg,分2次于早、晚餐后口服。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恶心、呕吐、腹泻、软便、腹痛、食欲不振、胃部不适感等症状。 |
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氨苄。其化学名称为:(6R,7R)-3-甲基-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水合物。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在应用头孢氨苄胶囊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本品。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皆可升高。4.当每天口服剂量超过4g(无水头孢氨苄)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5.头孢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头孢氨苄胶囊须减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