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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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清喉咽颗粒

规格

每袋装10g

每袋装18g
生产企业

广东新功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在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2003

国药准字Z44020671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养阴,清咽,解毒。用于急性扁桃体炎、咽炎所致的咽喉疼痛。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开水冲服,第一次服36克,以后每次服18克,一日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尚不明确

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地黄、麦冬、玄参、连翘、黄芩。辅料为糊精、蔗糖。

性状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微苦。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