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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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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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ml |
每瓶装10ml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 |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83104 |
国药准字Z4402101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清热利湿,健脾,涩肠止泻。用于小儿消化不良,单纯性腹泻。 |
定惊消滞。用于小儿消化不良,不思饮食,二便不畅,夜寐不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 毫升,一日3次。 |
口服,儿童一日2次,每次10-20毫升,婴儿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鸡矢藤,地胆草,伏龙肝,车前草,白术(炒),陈皮,滑石粉,党参,莱菔子(炒),儿茶,五倍子(炒)。 |
薏苡仁、稻芽、山楂、淡竹叶、钩藤、蝉蜕、甘草。辅料为蔗糖、山梨酸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深棕色粘稠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涩 |
注意事项 |
1. 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去医院就诊。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等不易消化食品。 2、治疗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者,应及时到医院咨询医师。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