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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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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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3g |
10g*18袋 |
生产企业 |
河北扁鹊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省三星堆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631 |
国药准字Z5102043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解毒。本品用于肝胃肺蕴热,引起的头晕目眩,口鼻生疮,风火牙痛,咽喉肿痛,痄腮红肿,耳鸣肿痛。 |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大黄、黄芩、桔梗、牛黄、冰片、丁香、山药、雄黄、薄荷脑 |
夏枯草、野菊花、桑叶。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丸剂(大蜜丸)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
注意事项 |
1、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 2、本品不可整丸吞服。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好大夫夏桑菊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好大夫夏桑菊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