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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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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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5mg(按C16H14O3计) |
0.35g*12粒*2板 |
生产企业 |
北京亚东生物制药(安国)有限公司 |
江苏康缘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430 |
国药准字Z2014001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治疗不同病因的轻中度疼痛,如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性关节炎的关节痛,以及痛经、牙痛、手术后痛、癌性疼痛、急性扭伤或软组织挫伤疼痛和感冒发热引起的全身疼痛等各种急慢性疼痛。 |
温补肾阳、强筋健骨。用于原发性骨质疏松症肾阳虚证,症见腰脊疼痛、腰膝酸软、形寒肢冷、下肢无力、夜尿频多,舌淡,苔薄白。 |
用法用量 |
给药剂量可根据疼痛的类型、程度和时间长短而不同。通常每次1~2粒(12.5毫克~25毫克),日服3~4次,或遵医嘱。一般宜饭后服或与食物同服。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100毫克(8粒)。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饭后温开水送服。疗程24周。 |
副作用 |
服用后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胃烧灼感、胃痛、头痛及眩晕,偶见恶心、呕吐、腹泻、便秘、瘙痒、焦虑、心悸、失眠、寒战、四肢浮肿及皮疹等,多为轻、中度,极少出现或偶尔复发胃十二指肠溃疡和消化道出血。 |
1.少数患者出现口干、轻度皮疹、口疮、咽痛、燥热、耳鸣、心悸、小便黄或小便赤痛等,必要时停药,并及时去医院就诊。2.少数患者出现便秘、腹泻、腹痛、胃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 |
禁忌 |
有下列状况者禁用本品: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2、对乙酰水杨酸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 3、消化道溃疡或正在服用其他可能引起消化道溃疡药物的患者。 4、哮喘或鼻息肉患者。 5、患有或曾患血管神经性水肿(脸、眼、唇、舌肿大或呼吸困难)或支气管痉挛者。6、中、重度肾功能不全或重度肝功能不全者。 7、凝血功能不良者或正在服用抗凝剂者。 |
1.感冒、阴虚阳亢者禁用。2.对本品处方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右旋酮洛芬氨丁三醇。 |
淫羊藿总黄酮提取物。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黄褐色粉末;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有下列状况者慎用本品: 1、有过敏史或过敏疾病者. 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 3、有哮喘病史者. 4、有肾脏疾病者. 5、高血压或肝功能不全和肝硬化患者. 6、轻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在必须服用时,应酌情减量. 7、长期用药时应定期随诊,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一旦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能力障碍、精神异常、血象异常及过敏反应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 8、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物。在治疗关节炎时,需用药数天至1周见效,达最大疗效需连续用药2-3周。在使用本品时必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 9、对实验室检查的干扰:(1)由于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3-4秒。(2)本品可使血钠浓度降低,血红蛋白及红细胞压积降低。(3)本品可致血清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及转氨酶升高。(4)由于本品在尿中代谢物产物的干扰,可影响尿17-羟皮质类固醇的测定结果。 10、本品对驾驶车辆或操作机器的能力会产生轻微至中等程度的影响,因此使用本品时应避免驾车(包括摩托车)和驾驶重要机器。 |
1.现有临床试验安全性研究资料仅支持24周的疗程。 2.目前尚无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及儿童用药的经验。 3.本品长期服用,服用期间建议定期去医院复诊,定期进行血液生化指 标的检测及心电图检查。既往有窦性心动过缓病史者慎用。 4.少数患者出现轻度盗汗、头晕,尚无法判定与药物的关系。 5.少数患者用药期间发生了上呼吸道感染,尚无法判定与药物的关系。 6.临床试验所纳入女性患者平均绝经时间为11年。 7.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