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酮洛芬氨丁三醇胶囊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右酮洛芬氨丁三醇胶囊

布洛芬分散片

规格

12.5mg(按C16H14O3计)

0.2g
生产企业

北京亚东生物制药(安国)有限公司

赤峰维康生化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2430

国药准字H20100189
说明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治疗不同病因的轻中度疼痛,如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性关节炎的关节痛,以及痛经、牙痛、手术后痛、癌性疼痛、急性扭伤或软组织挫伤疼痛和感冒发热引起的全身疼痛等各种急慢性疼痛。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牙痛、肌肉痛。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

给药剂量可根据疼痛的类型、程度和时间长短而不同。通常每次1~2粒(12.5毫克~25毫克),日服3~4次,或遵医嘱。一般宜饭后服或与食物同服。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100毫克(8粒)。

口服或加水分散后服用,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

过4次。

副作用

服用后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胃烧灼感、胃痛、头痛及眩晕,偶见恶心、呕吐、腹泻、便秘、瘙痒、焦虑、心悸、失眠、寒战、四肢浮肿及皮疹等,多为轻、中度,极少出现或偶尔复发胃十二指肠溃疡和消化道出血。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

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过敏性肝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3.罕见皮疹、荨麻疹、瘙痒。有报道,极少数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包括本品)可能会出现致命的、严重的皮肤

不良反应。

4.有胃肠道疾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和克隆氏病既往史者,有可能加重病情。老年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出现不良反

应的频率增加,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和穿孔等情况,应停药并立即就医。

5.本品可导致新发高血压或使已有的高血压症状加重,其中的任何一种都可导致心血管事件的发生率增加。本品可

能引起严重心血管血栓性不良事件,心肌梗死和卒中的风险增加,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如出现胸痛、气短、无力

、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立即就医。

禁忌

有下列状况者禁用本品: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2、对乙酰水杨酸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

3、消化道溃疡或正在服用其他可能引起消化道溃疡药物的患者。

4、哮喘或鼻息肉患者。

5、患有或曾患血管神经性水肿(脸、眼、唇、舌肿大或呼吸困难)或支气管痉挛者。6、中、重度肾功能不全或重度肝功能不全者。

7、凝血功能不良者或正在服用抗凝剂者。

1.对本品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者反应的患者。

4.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因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5.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6.有活动性消化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7.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右旋酮洛芬氨丁三醇。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洛芬,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分子式:C13H18O2 分子量:206.28

性状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本品为白色片

注意事项

有下列状况者慎用本品:

1、有过敏史或过敏疾病者.

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

3、有哮喘病史者.

4、有肾脏疾病者.

5、高血压或肝功能不全和肝硬化患者.

6、轻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在必须服用时,应酌情减量.

7、长期用药时应定期随诊,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一旦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能力障碍、精神异常、血象异常及过敏反应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

8、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物。在治疗关节炎时,需用药数天至1周见效,达最大疗效需连续用药2-3周。在使用本品时必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

9、对实验室检查的干扰:(1)由于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3-4秒。(2)本品可使血钠浓度降低,血红蛋白及红细胞压积降低。(3)本品可致血清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及转氨酶升高。(4)由于本品在尿中代谢物产物的干扰,可影响尿17-羟皮质类固醇的测定结果。

10、本品对驾驶车辆或操作机器的能力会产生轻微至中等程度的影响,因此使用本品时应避免驾车(包括摩托车)和驾驶重要机器。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严重疼痛者,应去医院就诊;用于解毒不得超

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要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应慎用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0岁以上,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或其他出血性疾病)、支气管哮喘患者或既往有支气管哮喘病史的患者(可能会引起支气管痉挛)、肠胃病患者或

既往有胃肠道病史(溃疡性大肠炎和克隆氏病)的患者、高血压患者或既往有高血压或心理衰竭(如液体潴留和水

肿)等心血管疾病病史的患者,有红斑狼疮或其他免疫系统疾病患者。

5.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

6.本品可能引起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当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如用药后出现瘙痒、皮疹、

尤其出现口腔、眼、外生殖器红斑、糜烂等,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7.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