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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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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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ml |
每粒装0.3g |
生产企业 |
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798 |
国药准字Z44020043 |
说明 | ||
适应症 |
减轻由于泪液分泌不足或暴露在风沙、阳光下、久视屏幕等原因所引起的眼部干涩、刺痛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 |
补气健脾,活血止痛。用于脾胃气虚,瘀血阻滞所致的胃痛,症见胃脘隐痛或刺痛、纳呆食少;慢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根据需要滴入患眼1~2滴。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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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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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右旋糖酐70(0.1%),羟丙甲纤维素60RT4000(0.3%)和甘油(0.2%)。 |
黄芪、三七、红参、珍珠层粉、人工牛黄。辅料为空心胶囊。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的粉末;气香,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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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后如果感到眼部疼痛、视物模糊、持续充血及刺激感加重,或者滴眼后病情加重或持续72小时以上,应停用本品,并请医师诊治。2.如果本品变色或混浊,请勿使用。3.使用前请摘掉角膜接触镜。4.滴药时请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用后盖紧瓶盖。5.请将本品放于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如果意外吞食本品,应立即请医师诊治。7.为防止在运动员尿液样品中右旋糖酐70的检测浓度超出相关规定,请运动员慎用本品。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戒烟酒。2.不适用于肝气郁滞,主要表现为急躁易怒,两胁作胀,嗳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5.孕妇慎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