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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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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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ml |
每10粒重2g |
生产企业 |
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798 |
国药准字Z15020412 |
说明 | ||
适应症 |
减轻由于泪液分泌不足或暴露在风沙、阳光下、久视屏幕等原因所引起的眼部干涩、刺痛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 |
调节“赫依”,安神止痛。用于心悸,失眠,精神失常,游走刺痛。 |
用法用量 |
根据需要滴入患眼1~2滴。 |
口服,一次9~13丸,一日1~2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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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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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右旋糖酐70(0.1%),羟丙甲纤维素60RT4000(0.3%)和甘油(0.2%)。 |
槟榔、沉香、肉豆蔻、丁香、木香、广枣、制草乌、干姜、荜茇、胡椒、紫硇砂、当归、葶苈子。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辛、微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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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后如果感到眼部疼痛、视物模糊、持续充血及刺激感加重,或者滴眼后病情加重或持续72小时以上,应停用本品,并请医师诊治。2.如果本品变色或混浊,请勿使用。3.使用前请摘掉角膜接触镜。4.滴药时请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用后盖紧瓶盖。5.请将本品放于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如果意外吞食本品,应立即请医师诊治。7.为防止在运动员尿液样品中右旋糖酐70的检测浓度超出相关规定,请运动员慎用本品。 |
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救治。有文献报道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的毒性而易导致中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