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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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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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ml |
每袋装15g |
生产企业 |
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798 |
国药准字Z15020240 |
说明 | ||
适应症 |
减轻由于泪液分泌不足或暴露在风沙、阳光下、久视屏幕等原因所引起的眼部干涩、刺痛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 |
清热,止咳,祛痰。用于肺热,咳嗽,多痰,胸背刺痛。 |
用法用量 |
根据需要滴入患眼1~2滴。 |
水煎服,一次3~5克,一日1~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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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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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右旋糖酐70(0.1%),羟丙甲纤维素60RT4000(0.3%)和甘油(0.2%)。 |
北沙参、甘草、紫草茸、拳参。 |
性状 |
本品为淡红色粉末;气微香,味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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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后如果感到眼部疼痛、视物模糊、持续充血及刺激感加重,或者滴眼后病情加重或持续72小时以上,应停用本品,并请医师诊治。2.如果本品变色或混浊,请勿使用。3.使用前请摘掉角膜接触镜。4.滴药时请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用后盖紧瓶盖。5.请将本品放于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如果意外吞食本品,应立即请医师诊治。7.为防止在运动员尿液样品中右旋糖酐70的检测浓度超出相关规定,请运动员慎用本品。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