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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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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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5.6g |
每片重0.5g |
生产企业 | 辽宁康博士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644 |
国药准字Z20090492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血安神。用于心神不宁,烦躁梦多,神经衰弱,惊悸失眠。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及外感发热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党参、莲子(炒)、龙眼肉、丹参、山药(炒)、白术(炒)、茯苓(炒)、酸枣仁(炒)、远志(制)、石菖蒲、陈皮、大枣。 |
黄连 ,大黄,黄芩。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蜜丸;气香,味甘。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黄棕色至黄褐色;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慎用,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