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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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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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5g |
50mg |
生产企业 |
西藏藏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005 |
国药准字H3202539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有提高窦性心律,改善窦房结、房室传导功能,改善心脏功能的作用。用于多种心律失常,房室传导阻滞,难治性缓慢型心律失常,传导阻滞。 |
本品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肥厚型心肌病,主动脉夹层,心律失常,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脏神经官能症,变异型心绞痛等。近年来尚用于心力衰竭的治疗,此时应在有经验的医师指导下使用。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剂量应个体化,以避免心动过缓的发生。应空腹服药,进餐时服药可使美托洛尔的生物利用度增加40%。 1.治疗高血压: 每日100~200mg,分1至2次服用。 2.急性心肌梗死: (1)主张在早期,即最初的几小时内使用,因为即刻使用在未能溶栓的患者中可减小梗死范围、降低短期(15天)死亡率(此作用在用药后24小时既出现)。在已经溶栓的患者中可降低再梗死率与再缺血率,若在2小时内用药还可以降低死亡率。 (2)一般用法:可先静脉注射美托洛尔一次2.5-5mg(2分钟内),每5分钟一次,共3次总剂量为10~15mg。之后15分钟开始口服25~50mg,每6-12小时1次,共24~48小时,然后口服一次50~100mg,一日2次。 3.不稳定性心绞痛: (1)也主张早期使用,用法用量可参照急性心肌梗死。 (2)急性心肌梗死发生心房颤动时若无禁忌可静脉使用美托洛尔,其方法同上。 (3)心肌梗死后若无禁忌应长期使用,因为已经证明这样做可以降低心源性死亡率,包括猝死。一般一次50~100mg,一日2次。 (4)在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律失常、肥厚型心肌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等症时一般一次25~50mg,一日2~3次,或一次100mg,一日2次。 4.心力衰竭: 应在使用洋地黄和(或)利尿剂等抗心力衰竭的治疗基础上使用本药。起初一次6.25mg,一日2~3次,以后视临床情况每数日至一周一次增加6.25-12.5mg,一日2~3次,最大剂量可用至一次50~100mg,一日2次。 最大剂量一日不应超过300mg~400mg。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约为10%,通常与剂量有关。 1.常见(>1/100) (1)一般副作用:疲劳,头痛,头晕 (2)循环系统:肢端发冷,心动过缓,心悸 (3)胃肠系统:腹痛,恶心,呕吐,腹泻和便秘 2.少见 (1)一般副作用:胸痛,体重增加 (2)循环系统:心力衰竭暂时恶化 (3)神经系统:睡眠障碍,感觉异常 (4)呼吸系统:气急,支气管哮喘或有气喘症状者可发生支气管痉挛 3.罕见(<1/1000) (1)一般副作用:多汗,脱发,味觉改变,可逆性性功能异常 (2)血液系统:血小板减少 (3)循环系统:房室传导时间延长,心律失常,水肿,晕厥 (4)神经系统:梦魇,抑郁,记忆力损害,精神错乱,神经质,焦虑,幻觉 (5)皮肤:皮肤过敏反应,银屑病加重,光过敏 (6)肝:转氨酶升高 (7)眼:视觉损害,眼干和/或眼刺激 (8)耳:耳鸣 偶有关节痛、肝炎、肌肉疼痛性痉挛、口干、结膜炎样症状、鼻炎和注意力损害以及在伴有血管疾病的患者中出现坏疽的病例报道。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心源性休克。 2.病态窦房结综合征。 3.II、III度房室传导阻滞。 4.不稳定的、失代偿性心力衰竭患者(肺水肿、低灌注或低血压),持续地或间歇地接受β受体激动剂正变力性治疗的患者。 5.有症状的心动过缓或低血压。 5.本品不可给予心率<45次/分、P-Q间期>0.24秒或收缩压<100mmHg的怀疑急性心肌梗死的患者。 6.伴有坏疽危险的严重外周血管疾病患者。 7.对本品中任何成份或其它β受体阻滞剂过敏者。 |
成分 |
虫草头孢菌粉。 |
本品主要成分为酒石酸美托洛尔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或深棕色粉末;有特殊臭味。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宁心宝胶囊需一周后起效,故不宜用于危及生命的严重心律失常、孕妇及过敏体质者。 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肾功能损害。 肾功能对本品清除率无明显影响,因此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2.肝功能损害。 通常肝硬化患者所用美托洛尔的剂量与肝功能正常者相同。仅在肝功能非常严重损害(如旁路手术患者)时才需考虑减少剂量。 接受β受体阻滞剂治疗的患者不可静脉给予维拉帕米。 3.美托洛尔可能使外周血管循环障碍疾病的症状如间歇性跛行加重。对严重的肾功能损害﹑伴代谢性酸中毒的严重急症,及合用洋地黄时,必须慎重。在没有伴随治疗的情况下,本品不可用于潜在的或有症状的心功能不全的患者。患变异型(Prinzmetal氏)心绞痛的患者,在使用β受体阻滞剂后可能会由于α受体介导的冠状血管收缩而导致心绞痛发作的频度和程度加重。因此,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不能用于此类患者。选择性β1受体阻滞剂在使用时也必须慎重。对支气管哮喘或其他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应同时给予足够的扩支气管治疗,β2受体激动剂的剂量可能需要增加。 4.美托洛尔的治疗对糖代谢的影响或掩盖低血糖的危险低于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 5.在罕见的情况下,原有的中度房室传导异常可能加重(可能导致房室阻滞)。 β受体阻滞剂的治疗可能会妨碍对过敏反应的治疗,常规剂量的肾上腺素治疗并不总能得到预期的疗效。嗜铬细胞瘤患者若使用本品,应考虑合并使用α受体阻滞剂。 6.本品应尽可能逐步撤药,整个撤药过程至少用2周时间,剂量逐渐减低,直至最后减至25 mg(50 mg片的半片)。在此期间,特别是对于已知伴有缺血性心脏病的患者应进行密切监测。在撤除β受体阻滞剂期间,可能会使冠状动脉事件,包括心脏猝死的危险增加。 7.在手术前应告知麻醉医师患者正在服用本品。对接受手术的患者,不推荐停用β受体阻滞剂。 8.对驾驶汽车和操作机械的影响。 在用本品治疗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眩晕和疲劳,因此在需要集中注意力时,如驾驶和操作机械时应慎用。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