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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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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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g*9袋 |
3.2g*12袋(华峰) |
生产企业 |
弘美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河南华峰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5610 |
国药准字Z20093267 |
说明 | ||
适应症 |
1.适用于治疗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用症状(如胃疼、胃酸、胃胀、胃烧灼、酸性嗳气、饱胀等)急、慢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胆汁反流性胃病,神经性消化不良; 2.预防非甾体类药物,化疗药物等引起的胃黏膜损伤。 3.也可以用于治疗其他原因引起的胃疼,胃胀,胃痉挛等。 |
火麻仁、苦杏仁(去皮炒)、大黄、木香、陈皮、白芍,辅料:炼蜜。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3g,1日4次。 |
口服。一次3.2克~6.4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1.不良反应较少,偶见便秘、稀便、口干等,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2.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 3.阑尾炎或有类似症状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胃膜素、海螵蛸细粉、莨菪流浸膏。 |
火麻仁、苦杏仁(去皮炒)、大黄、木香、陈皮、白芍,辅料:炼蜜。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或淡黄色颗粒。 |
本品为黄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苦、微甘。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治疗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少食煎炸油腻食品。 3.反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 4.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高血压. 心脏病. 肝病. 糖尿病. 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胸腹胀满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 儿童. 哺乳期妇女.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 服用前应除去蜡皮. 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