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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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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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5g |
4.5g*10袋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325 |
国药准字Z15021790 |
说明 | ||
适应症 |
制酸止痛。用于肝胃不和所致的胃脘疼痛、胃酸过多、嘈杂反酸。 |
舒肝和胃,化湿导滞。用于肝胃不和、湿浊中阻所致的胸胁胀满、胃脘痞塞疼痛、嘈杂嗳气、呕吐酸水、大便不调。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5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等刺激性食物。 |
孕妇忌服。 |
成分 |
延胡索(醋制)、枯矾、海螵蛸(漂)、鸡蛋壳(炒)、青木香、珍珠母(煅)。 |
柴胡(醋制)、香附(醋制)、香橼、槟榔、牵牛子(炒)、 青皮(醋炒)、陈皮、枳壳、厚朴(姜制)、檀香、豆蔻、延胡索(醋炒)、白芍(麸炒)、鸡内金(炒)、五灵脂(醋制),辅料为滑石粉、桃胶。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红、黄、白、棕四种彩色小颗粒;气香,味苦 |
本品为赭红色的水丸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等刺激性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3.本品不宜久服,服药3天后症状无减轻或有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4.孕妇慎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