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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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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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0.1g*40粒 |
生产企业 | 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2174 |
国药准字H14023224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
用法用量 |
口服。1.大肠埃系菌、肺炎克雷伯菌及奇异变形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400mg(4粒),一日2次,疗程3日。2.其他病原菌所致的单纯性尿路感染:剂量同上,疗程7-10日。3.复杂性尿路感染:剂量同上,疗程10-21日。4.单纯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单次800-1200mg(8-12粒)。5.急性及慢性前列腺炎:一次400mg(4粒),一日2次,疗程28日。6.肠道感染:一次300-400mg(3-4粒),一日2次,疗程5-7日。7.伤寒沙门菌感染:一日800-1200mg(8-12粒),分2-3次服 |
口服: 1. 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及奇异变形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4g(4粒),一日2次,疗程3日。 2. 其他病原菌所致的单纯性尿路感染:剂量同上,疗程7~10日。 3. 复杂性尿路感染:剂量同上,疗程10~21日。 4. 单纯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单次0.8~1.2g(8粒~12粒)。 5. 急性及慢性前列腺炎:一次0.4g(4粒),一日2次,疗程28日。 6. 肠道感染:一次0.3~0.4g(3粒~4粒),一日2次,疗程5~7日。 7. 伤寒沙门菌感染:一日0.8~1.2g(8粒~12粒),分2~3次服用,疗程14~21日。 |
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4.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障碍、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静脉炎。(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5)关节疼痛。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1.胃肠道反应 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 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 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 4.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障碍、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静脉炎。 (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5)关节疼痛。 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禁忌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诺氟沙星。化学名:1-乙基-6-氟-1,4-二氢-4-氧代-7-(1-哌嗪基)-3-喹啉羧酸分子式:C16H18FN3O3分子量:319.24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诺氟沙星。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淡黄色颗粒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宜空腹服用,并同时饮水250ml。2.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诺氟沙星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标本培养,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5.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服用本品,极个别可能发生溶血反应。7.喹诺酮类包括本品可致重症肌无力症状加 |
1.本品宜空腹服用,并同时饮水250ml。 2.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诺氟沙星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标本培养,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5.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服用本品,极个别可能发生溶血反应。 7.喹诺酮类包括本品可致重症肌无力症状加重,呼吸肌无力而危及生命。重症肌无力患者应用喹诺酮类包括本品应特别谨慎。 8.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9.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儿童用药】 18岁以下患者禁用。【老年患者用药】 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曾用猴进行繁殖研究,剂量高达人用量的10倍,发现本品可致流产。该剂量在猴的血浆峰浓度(Cmax)约为人的2倍。本品在动物中并未证实有致畸作用。然而,在孕妇并未进行合适的、有良好对照的研究,因此本品不宜用于孕妇。本品是否经乳汁分泌尚缺乏资料。当乳妇应用200mg本品时,乳汁中不能检出该药。然而,由于研究剂量较小,且本类药物的其他品种经乳汁分泌,加之对新生儿及婴幼儿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乳妇应避免应用本品或于应用时停止哺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