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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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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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75mg |
10mg |
生产企业 |
新疆银朵兰维药股份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5020083 |
国药准字H19990321 |
说明 | ||
适应症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结缔组织病,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炎等过敏性疾病,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等。此外,本药还用于某些肾上腺皮质疾病的诊断——地塞米松抑制试验。 |
季节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过敏性结膜炎及过敏引起的瘙痒和荨麻疹的对症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开始剂量为一次0.75~3.00mg(1~4片),一日2~4次。维持量约一日0.75mg(1片),视病情而定。 |
口服。成人或12岁以上儿童,一次10mg(1片),一日1次或遵医嘱。如出现不良反应,可改为早晚各5mg(0.5片)。6~11岁儿童,根据症状的严重程度不同,推荐起始剂量为5mg(0.5片)或10mg(1片),一日1次。2~5岁儿童,推荐起始剂量为2.5mg(0.25片),一日1次;最大剂量可增至5mg(0.5片),一日1次,或2.5mg(0.25片)每12小时1次。 |
副作用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偶有报告患者有轻微和短暂不良反应。如头痛、头晕、嗜睡、激动不安、口干、腹部不适。在测定精神运动功能的客观试验中,本品的镇静作用和安慰剂相似。罕有报道过敏反应。 |
禁忌 |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使用,但应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
1.对羟嗪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禁用。 |
成分 |
16α-甲基-11β,17α,21-三羟基-9α-氟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醋酸酯。 |
本品每片含盐酸西替利嗪10mg,辅料为淡水乳糖﹑微晶纤维素﹑微粉硅胶﹑硬脂酸镁和欧巴代。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薄膜包衣片。 |
注意事项 |
1 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 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 3 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
1.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妊娠头3个月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 3.服用本品时应谨慎饮酒。 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