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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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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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75mg |
20克/支 |
生产企业 |
广东五虎山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吉安三力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2778 |
国药准字H20059503 |
说明 | ||
适应症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结缔组织病,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炎等过敏性疾病,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等。此外,本药还用于某些肾上腺皮质疾病的诊断——地塞米松抑制试验。 |
主要用于过敏性和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慢性湿疹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开始剂量为一次0.75~3.00mg(1~4片),一日2~4次。维持量约一日0.75mg(1片),视病情而定。 |
皮肤外用。直接涂于患处,每日2-3次;病情较重或慢性炎症患者,每日5-8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长期大量使用可继发细菌、真菌感染,局部可发生痤疮、酒渣样皮炎、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并可有瘙痒、色素沉着、颜面红斑、创伤愈合障碍等反应 |
禁忌 |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使用,但应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
1.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2.皮炎、湿疹部位已发生溃烂、化脓等细菌感染时禁用。 3.皮炎、湿疹部位有明显渗出或皮肤破溃时禁用。 |
成分 |
16α-甲基-11β,17α,21-三羟基-9α-氟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醋酸酯。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支(20g)含醋酸地塞米松15mg、樟脑200mg、薄荷脑200mg。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乳膏,有樟脑的特异芳香。 |
注意事项 |
1 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 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 3 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
1.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 2.已确诊为真菌感染(癣)时不能使用本品单独治疗,但在使用抗真菌药物的同时可用本品止痒消炎。 3.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本品不宜与其他皮肤科药品同时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