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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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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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75mg |
100ml |
生产企业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110 |
国药准字H44024489 |
说明 | ||
适应症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结缔组织病,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炎等过敏性疾病,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等。此外,本药还用于某些肾上腺皮质疾病的诊断——地塞米松抑制试验。 |
用于皮肤黏膜的过敏,如荨麻疹、过敏性鼻炎、皮肤瘙痒症、药疹,对虫咬症和接触性皮炎也有效。亦可用于预防和治疗晕动病。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开始剂量为一次0.75~3.00mg(1~4片),一日2~4次。维持量约一日0.75mg(1片),视病情而定。 |
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用于防治晕动病时,宜在旅行前1~2小时,最少30分钟前服用。 |
副作用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1.常见头晕、头昏、恶心、呕吐、食欲缺乏以及嗜睡。2.偶见皮疹、粒细胞减少。 |
禁忌 |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使用,但应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
1.对其他乙醇胺类药物高度过敏者禁用。2.新生儿、早产儿禁用。3.重症肌无力、闭角型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禁用。 |
成分 |
16α-甲基-11β,17α,21-三羟基-9α-氟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醋酸酯。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盐酸苯海拉明20毫克,薄荷脑2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澄清的浓厚液体;带调味剂的芳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 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 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 3 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
1.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的幽门狭窄、膀胱颈狭窄、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血管病、高血压、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气管炎、肺炎)及哮喘患者不宜使用本品。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3.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肾功能障碍患者,本品在体内半衰期延长,因此,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