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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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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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75mg |
10ml:0.5g |
生产企业 |
四川省长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百年汉克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0427 |
国药准字H20053961 |
说明 | ||
适应症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结缔组织病,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炎等过敏性疾病,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等。此外,本药还用于某些肾上腺皮质疾病的诊断——地塞米松抑制试验。 |
1.治疗钙缺乏,急性血钙过低、碱中毒及甲状旁腺功能低下所致的手足搐弱症; 2.过敏性疾患; 3.镁中毒时的解救; 4.氟中毒的解救; 5.心脏复苏时应用(如高血钾或低血钙,或钙通道阻滞引起的心功能异常的解救)。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开始剂量为一次0.75~3.00mg(1~4片),一日2~4次。维持量约一日0.75mg(1片),视病情而定。 |
用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注射,每分钟不超过5ml。 成人用于低钙血症,一次1g,需要时可重复;用于高镁血症,一次1-2g;用于氟中毒解救,静脉注射本品1g,1小时后重复,如有搐搐搦可静注本品3g;如有皮肤组织氟化物损伤,每平方厘米受损面积应用10%葡萄糖酸钙50mg。 小儿用于低钙血症,按体重25mg/㎏(6.8mg钙)缓慢静注。但因刺激性较大,本品一般情况下不用于小儿。 |
副作用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静脉注射可有全身发热,静注过快可产生心律失常甚至心跳停止、呕吐、恶心。可致高钙血症,早期可表现便秘,倦睡、持续头痛、食欲不振、口中有金属味、异常口干等,晚期征象表现为精神错乱、高血压、眼和皮肤对光敏感,恶心、呕吐,心律失常等。 |
禁忌 |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使用,但应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
(1)高钙血症及高钙尿症患者。(2)患有含钙肾结石或有肾结石病史者。(3)结节病患者(可加重高钙血症)。 |
成分 |
16α-甲基-11β,17α,21-三羟基-9α-氟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醋酸酯。 |
葡萄糖酸钙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无色透明的液体。 |
注意事项 |
1 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 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 3 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
1 静脉注射时如漏出血管外,可致注射部位皮肤发红、皮疹和疼痛,并可随后出现脱皮和组织坏死。若发现药液漏出血管外,应立即停止注射,并用氯化钠注射液作局部冲洗注射,局部给予氢化可的松、1%利多卡因和透明质酸,并抬高局部肢体及热敷。2 对诊断的干扰:可使血清淀粉酶增高,血清H-羟基皮质醇浓度短暂升高。长期或大量应用本品,血清磷酸盐浓度降低。3 不宜用于肾功能不全患者与呼吸性酸中毒患者。4 应用强心苷期间禁止静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