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奇霉素干混悬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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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阿奇霉素干混悬剂

硝酸咪康唑乳膏

规格

0.1g

20g
生产企业

江西红星药业有限公司

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4805

国药准字H20043490
说明
适应症

该药品可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引起的感染:1.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2.男女性传播疾病中由沙眼衣原体所致的单纯性生殖器感染。3.阿奇霉素亦可用于由非多重耐药淋球菌所致的单纯性生殖器感染及由杜克嗜血杆菌引起的软下疳。

1. 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 2. 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用法用量

将本品倒入杯中,加入适量凉开水,溶解摇匀后口服,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

成人用量:

1.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

2.对其他感染的治疗:第1日,0.5g顿服,第2~5日,一日0.25g顿服;或一日0.5g顿服,连服3日。

小儿用量:

1.治疗中耳炎、肺炎,第1日,按体重10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第2~5日,每日按体重5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25g)。

1. 皮肤感染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

2. 指(趾)甲感染

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

3. 念珠菌阴道炎

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副作用

本品一般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发生率低,多为轻到中度可逆性反应。 1.常见不良反应有:⑴胃肠道反应:腹泻、腹痛、稀便、呕吐等;⑵皮肤反应:皮疹、瘙痒等;⑶其他反应:如厌食、阴道炎、头晕或呼吸困难等; 2.临床中还观察到下列<1%的不良反应:⑴消化系统:消化不良、胃肠胀气、粘膜炎、口腔念珠菌病、胃炎等;⑵神经系统:头痛、嗜睡等;⑶过敏反应:支气管痉挛等;⑷其他反应:未觉异常等。 3.上市后口服制剂还观察到以下不良反应,其与本品相关性尚不清楚。⑴过敏反应:关节痛、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光过敏;⑵心血管系统。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禁忌

对阿奇霉素、红霉素或其他任何一种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份过敏者禁用。

成分

阿奇霉素

本品成分为硝酸咪康唑。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混悬颗粒。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注意事项

1.进食可影响阿奇霉素的吸收,故需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口服。 2.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不需作剂量调整,但阿奇霉素对较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无资料,给这些患者使用阿奇霉素时应慎重。 3.由于肝胆系统是阿奇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患者不应使用。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4.用药期间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皮肤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征及毒性表皮坏死等),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措施。有些因阿奇霉素引起的反应可反复发作,需较长时间观察和治疗。 5.治疗期间,若患者出现腹泻症状,应考虑假膜性肠炎发生。如果诊断确立,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包括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质等。 6.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7.同时使用其它药品,请告知医生。 8.请放置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 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 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