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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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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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7袋 |
按C37H67NO13计0.125g(12.5万单位) |
生产企业 |
浙江康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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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930 |
国药准字H43020071 |
说明 | ||
适应症 |
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2.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4.沙眼衣原体及非多种耐药淋病奈瑟菌所致的尿道炎和宫颈炎。5.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 |
用法用量 |
每日口服药一次。溶于水中,服用前搅拌均匀。可与食物同时服用。以阿奇霉素干混悬剂治疗各种感染性疾病,其疗程及使用方法如下:对沙眼衣原体、杜克嗜血杆菌或敏感淋球菌所致的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对其他感染的治疗:总剂量1.5g,每日一次服用本品0.5g共三天。或总剂量相同,仍为1.5g,首日服用0.5g,第二至第五日每日一次口服本品0.25g。肾功能不全患者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min)不需调整剂量。尚无阿奇霉素用于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资料。肝功能不全患者轻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本 |
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 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0.4 g,一日2次。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0.8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0.4 g,每6小时1次,共14日。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以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 服用。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 一日4次,疗程14日。 |
副作用 |
口服后迅速吸收,生物利用度为37%。单剂口服0.5g后,达峰时间为2.5~2.6小时,血药峰浓度(Cmax)为0.4~0.45mg/L。本品在体内分布广泛,在各组织内浓度可达同期血浓度的10~100倍,在巨噬细胞及纤维母细胞内浓度高,前者能将阿奇霉素转运至炎症部位。本品单剂给药后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为35~48小时,给药量的50%以上以原形经胆道排出,给药后72小时内约4.5%以原形经尿排出。本品的血清蛋白结合率随血药浓度的增加而减低,当血药浓度为0.02μg/ml时,血清蛋白结合率为15%;当血药浓度为2μg/ml时,血清蛋白结合率为7%。 |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 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力量大小有关。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年老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浓度过高〈≥12m 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禁忌 |
已知对阿奇霉素、红霉素、其他大环内酯类或酮内酯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以前使用阿奇霉素后有胆汁淤积性黄疸/肝功能不全病史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慢性害者及孕妇禁用。 |
成分 |
阿奇霉素。 |
琥乙红霉素。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混悬颗粒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对阿奇霉素或其它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有过敏史的病人,禁忌使用本品。1.与红霉素和其它大环内酯类一样,罕有严重的过敏反应报告如血管性水肿和过敏症(罕有致命性)。有些因阿奇霉素引起的反应可反复发作,需较长时间的观察和治疗。2.尚无阿奇霉素用于肌酐清除率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敬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 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