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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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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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 |
0.25g*12粒*2板 |
生产企业 |
成都通德药业有限公司 |
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371 |
国药准字H3202119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沙眼衣原体所致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非多重耐药淋球菌所致的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需排除梅素螺旋体的合并感染)。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
用法用量 |
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适量投入约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 1.儿童:2岁以上儿童用量按公斤体重计算,剂量及服用方法如下: 体重 年龄 服用方法 15kg以下 1~3岁 每日单次口服100mg连续服用三天 15~25kg 3~8岁 每日单次口服200mg连续服用三天 26~35kg 9~12岁 每日单次口服300mg连续服用三天 36~45kg 9~12岁 每日单次口服400mg连续服用三天 2.成人: 对沙眼衣原体、杜克嗜血杆菌或敏感淋球菌所致的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 对HIV感染患者预防鸟型胞内分支杆菌复合体感染所需剂量为每周一次,单次口服本品1.2g。 对其他感染的治疗:总剂量1.5g,每日一次服用本品0.5g 共三天。或总剂量相同,仍为l.5g,首日服用0.5g,第二至第五日每日一次口服本品0.25g。 3.肾功能不全患者 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min) 不需调整剂量。尚无阿奇霉素用于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资料。 4.肝功能不全患者 轻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本品的用法与用量同肝功能正常者。 |
口服。1.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每6小时1次,感染较严重者一次可增至1g,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2.小儿常用量:按体重一次6.25~12.5mg/kg,每6小时一次。 |
副作用 |
病人对本品的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因不良反应而中断治疗者约0.3%。不良反应中消化道反应占大多数,主要症状包括腹泻(稀便)、上腹部不适(疼痛或痉挛)、恶心、呕吐,偶见腹胀。一般为轻至中度。偶见肝氨基转移酶可逆性升高,发生率与其它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及青霉素类相似。曾见一过性轻度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但是否与阿奇霉素有关尚未证实。 |
本品不良反应较轻,发生率约6%。恶心、呕吐、腹泻、上腹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药疹发生率约1%~3%,个别患者可见伪膜性肠炎、嗜酸粒细胞增多、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周围血象白细胞及中性粒细胞减少等。少数患者可出现暂时性血尿素氮升高,血清氨基转移酶、血清碱性磷酸酶一过性升高。长期应用可能导致菌群失调、维生素缺乏或二重感染,偶见阴道念珠菌病。国内上市后不良反应报道,使用本品可能导致血尿,另曾有极少病例使用本品出现精神异常、听力减退、吃发性变态反应、过敏性休克、排尿困难、药物性溶血、心率失常等罕见不良反应。 |
禁忌 |
对阿奇毒素或其他任何一种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
成分 |
阿奇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拉定,其化学名称为:(6R,7R)-7[(R)-2-氨基-2-(1,4-环已烯基)乙酰氨基]-3-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分子式:C16H19N3O4S分子量:349.40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或颗粒。 |
注意事项 |
【老年患者用药】 可参见项。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本品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3.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