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咖酚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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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阿咖酚散

金感胶囊

规格

100袋

0.45g*12粒*2板
生产企业

国药集团武汉中联四药药业有限公司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2684

国药准字Z20059013
说明
适应症

本品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外感风热症,症见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咳嗽,咽痛

用法用量

本品口服。成人一次1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小儿遵医嘱。

副作用

1. 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 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1) 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

(2)过敏性支气管哮喘。

(3) 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1、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2、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

3、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4、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嗜睡、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停药后可自行恢复。

禁忌

1.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 喘息、鼻息肉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禁用。    3. 血友病血小板减少症者禁用。    4. 活动性出血性疾病者禁用。    5.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阿司匹林230毫克,对乙酰氨基酚126毫克,咖啡因30毫克

金银花、穿心莲、板蓝根、蒲公英、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马来酸氯苯那敏。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味微酸苦;遇湿气易变质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及粉末;气微,味苦。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马来酸氯苯那敏。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有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儿童、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10、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