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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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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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袋 |
每支装10ml;每瓶装100ml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武汉中联四药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684 |
国药准字Z20054326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本品口服。成人一次1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毫升,三至五岁每次服5~10毫升,六至十四岁每次服10~15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副作用 |
1. 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 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1) 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 (2)过敏性支气管哮喘。 (3) 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 喘息、鼻息肉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禁用。 3. 血友病血小板减少症者禁用。 4. 活动性出血性疾病者禁用。 5.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阿司匹林230毫克,对乙酰氨基酚126毫克,咖啡因30毫克 |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辅料为蜂蜜、蔗糖、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味微酸苦;遇湿气易变质 |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脾胃虚寒者不宜使用。 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4、有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服。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